2013年12月20日 星期五

2013年-第三章 電子商務標準 摘要

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,電子商務技術標準的需求日漸增高,為使國際貿易能充分利用電子商務達到跨國無障礙的理想,「聯合國貿易促進與電子商務中心」(簡稱UN/CEFACT),研訂全球共通的電子商務標準規範,推動貿易便捷化,電子商務化以及支援電子商務政策的研擬與規範,以應電子商務國際化的需求:提供電子商務標準之基礎環境,使全球企業無論其規模大小或地理位置,均可採用一致的標準以進行安全、可靠的電子商務交易。

在2012年至2013年間,全球共通的電子商務標準規範並沒有更動較大的部分;而中國大陸方面,目前推動電子商資訊技術標準頒佈信息技術標準超過600多項,其電子商務服務與軟體發展所依循的政策主要為十一五計畫 (2007年至2010年)及十二五計畫(2011年至2015年);但就算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多迅速,UN/CEFACT Forum 舉辦10多次以來,大陸未派員參加,而台灣及早的進行CCL(Core Components Library) 中文化的翻譯工作,也促使台灣能取得先機。

在日本方面,對電子商務標準大都以大型企業應用為主導趨勢,但近年來由於想與中國大陸產業進行貿易及電子商務產業,也積極參與將CCL翻譯成日文,CCL標準的日文化是接軌中文化的CCL標準為必然走向,也是國際接軌的競爭趨勢。

在韓國電子商務發展方面,韓國電子商務有專法,電子商務環境受到國家建置完善的法律系統管理,遵循特殊國家主義立法方式,以基本法的制定將國家政策法制化,即「電子商務架構法」。而底下各項法制即構成其電子商務標準,韓國可說是電子商務的先驅,台灣還有很大的空間需要努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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